一、發(fā)明人應提供現有技術概況。這部分內容,應就發(fā)明人所知的,與擬申請的技術方案最接近、相關的現有技術狀況做出說明,客觀地指出現有技術的具體不足,有條件的可以提供反映現有技術的文獻資料編號、出處。
二、擬申請的技術方案。內容包括:發(fā)明人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手段、產生的技術效果三部分。這部分內容是交底書的重點,力求清楚、準確、完整。有益效果應具體地、實事求是地闡明與發(fā)明人的目的、技術方案直接相對應的,所能達到的效果。
同時,需具體說明整個發(fā)明的方案實際例子,例如:將數據代入上述步驟進行到結束,中間所有步驟根據數據如何進行的處理。發(fā)明人按照上述內容準備交底資料,將使專利代理師很快進入角色,盡快完成申請文件的撰寫、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