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注冊商標的注冊人可在馬德里國際注冊之后的任何時間全部或部分注銷其國際注冊。
除此之外,在國際注冊五年之內,其國內基礎商標全部或部分失效的,原屆局會通知國際局據此全部或部分注銷該國際注冊。注冊人主動注銷國際注冊部分商品或者服務項目,或國際注冊因基礎商標失效而部分注銷的,注銷不限于簡單地刪除部分項目,多數情況下可能完全改變商品或者服務的表述,因此注銷后的商品或者服務可能會超出原有的商品或者服務范圍,也可能增加不可接受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
部分注銷的類型
(1)注冊人主動申請注銷部分商品或者服務項目;
(2)因基礎商標部分失效,國際局依原屬局通知注銷部分商品或者服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