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標注冊申請書式不規(guī)范或使用書式不正確的。
(2)未填寫申請書中申請人名稱或申請人地址的。
(3)以紙質方式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未打字或印刷的,或者內(nèi)容打印不清晰無法辨認的,或者章戳加蓋在文字上造成商標注冊申請書部分內(nèi)容不清晰、無法辨認影響后續(xù)審查的。
(4)外國申請人的申請人名稱或申請人地址未翻譯為中文的,或者其英文名稱或地址未使用英文規(guī)范填寫的。
(5)申請書中申請人名稱、章戳(簽字)與報送的身份證明文件三者不一致的。
(6)聲明兩個以上申請人共同申請注冊同一商標,但未報送申請書附頁的,或者未報送其他共同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的。
(7)證明文件為外文,但未報送中文譯文的,或者中文譯文與申請書中內(nèi)容不一致的。